2011年1月6日 星期四

IPTV 到底鹿死誰手!?

商業模式決定一切!!

上星期去參加一場工業局跟工研院一同舉辦的一個論壇活動,主要是討論聯網電視未來的一些發展,跟可能的一些產業合作。

相關的與會人員有內容產業、網通產業、跟電視產業,可以說聯網電視必須要有的產業業者都到齊了。

在場的人員經過熱烈的討論及發表後,最後大家都同意一件事情,就是必須要有個平台來經營網路電視。

我個人認為,平台當然一定要有,但是更重要的是要有Good Business model,才是這個新的產業會不會成功的重點!

比較分析國外的一些IPTV商業模式發現,商業模式的建立其實跟開始建立此商業模式公司的所身處的產業有很大的關係,我大致上分為幾種類型的公司。

第一類型:內容業者
內容業者裡面又可分為內容提供者跟內容整合者,內容提供者為內容創造者,如八大影業就是處於內容創造者的腳色,而內容整合者則是整合這些內容的業者,比方說美國的Hulu就是內容整合者的腳色,必須特別說明的是,有時內容整合者有時也會兼任內容創造者的腳色,比方說最近的壹電視就是個例子。

第二類型:通訊業者
通訊業者也可分為兩類,一類為傳統第四台業者,一類為網路通訊業者,最近的趨勢變化,感覺這兩類有漸漸合併的趨勢,而且這類型的業者往往需要有很深的口袋,因此會產生大者恆大跟大魚吃小魚的生態發展,我們從最近的凱擘跟中嘉的一些合併案就可以看見這樣的趨勢。

第三類型:設備業者
設備業者可分為三種類型,一類為原來的電視製造產業,如:SONY、LG,一類為電視遊樂器廠商,如:PS3、XBOX,另外像D-LINK的BOXEE BOX也是網通設備業者跨業的一種,值得後續觀察網通設備業者有沒有可能跨入這一塊。

這三類型的業者在IPTV這個新經濟模式底下,其實跟有優、劣勢的地方,現有國外成功案例,也各由不同的的類型業者建立。

舉例來說:
日本是由家電業者共創acTVila建立平台,消費者只要購買有此功能的電視就可以使用IPTV服務,內容另外收費,acTVila服務項目包括acTVila Basic及acTVila Video兩種,前者提供天氣、股市、新聞等網路服務,後者則提供視訊隨選(Video On Demand)服務,我搜查的結果,最新的數據是目前有兩百萬人使用。

美國目前則有目前最火的Apple TV和Google TV兩大陣營,我個人認為Apple TV成功的機率比較大,原因是Apple不但有完整的硬體包裝銷售經驗,而且包含了使用者最在意的內容,尤其是硬體居然只賣99美元,大大的跌破了大家的眼鏡以及了解Apple在IPTV上的決心,由以往Apple從iPhone到iPad的例子來說,成功機率很大,不過內容的授權上,應該會是Apple接下來會碰到的另一個難題,不過以史提夫老兄跟美商八大影業的關係,我想這個問題會非常的小。

台灣目前則有壹電視跟中華電信的MOD在爭取數位匯流的市場,但是嚴格講起來,並沒有跟電視有完整的整合,而且壹電視跟中華電信現階段都有不同的問題,以消費者的角度來說,這兩家所提供的服務,都有很大的問題都需要去解決。

對於IPTV的市場而言,目前是個戰國時代,最後到底鹿死誰手,還有的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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